关于组织开展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企业智能装备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0-10 qMingFD5xi7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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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新区智能装备水平,促进新区先进制造业发展,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印发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19〕44号),拟对符合条件的智能装备提升项目进行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二)2019年购买(含融资租赁)智能装备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不低于10万元。

(三)支持范围:

1.企业购置(含融资租赁)用于工业生产用的焊接机器人,喷涂机器人,搬运机器人,移动(AGV)机器人,码垛机器人,分拣机器人,上下料机器人,冲压、锻压机器人,装配机器人,包装机器人,切割、研磨、抛光机器人,清洁机器人,检查和维护保养机器人,拆卸机器人等。

2.企业购置(含融资租赁)用于工业生产用的人工智能(图像识别与机器视觉、深度学习等)装备、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激光雕刻(切割)等智能装备或成套设备。

(四)使用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项目当年竣工或基本完成并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且该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区级奖励。

二、支持标准

对企业购买(含融资租赁)支持范围内的智能装备,按照设备购置(含融资租赁)合同2019年实际发生额10%比例给予补助, 每个企业最高200万元。在危险程度高的化工、民爆等行业,推广应用安防、排爆、巡检、救援等特种机器人的,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补贴额度按2019年度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已享受过区级补贴的不计算在内)。

三、申报材料

(一)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企业智能装备提升项目申报材料(2019年度)(见附件1);

(二)企业申请补贴智能装备提升项目设备明细表(见附件2);

(三)“智能装备水平补贴”项目应用情况报告(见附件3);

(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

(六)1.智能装备采购合同;2.付款证明;3.2019年度开具发票及发票验真截图复印件(无法取得发票验真截图的请提交情况说明);

(七)智能装备应用主要场所现场彩色照片、设备铭牌彩色照片;

(八)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上述排序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A4纸),盖骑缝章,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项目审核时须提供原件)。

四、申报程序

(一)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根据工作安排,发布奖励申报工作通知(金宏网、微信群、公众号等)。

(二)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报资料。

(三)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组织财务、设备专家对项目进行资料初审及项目现场审核。

(四)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提交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按照财政程序拨付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各属地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受理、推荐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整理、报送相关材料,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备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单位于10月14日(星期三)前,将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连同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工业发展科,逾期不再受理。如不涉密请将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相关证件报扫描件),如存在涉密情况,请报送光盘版并予以特别说明。

邮箱地址:86163740@163.com

办公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东部办公中心(长江中路369号)2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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